申请入驻创业园的企业(项目)必须满足以下条件,方可取得入孵资格。
企业法人、项目所有人提出书面申请;
有明确的研发、经营项目;
企业从事研究、开发、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技部等部门颁布的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》范围;
拥有可开发项目的自然人、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、开发的科技人员;
◆新注册企业,注册地须办理在创业园;外迁入孵企业须在2年内将注册地更改至创业园;
◆企业注册资金不能超过500万元,特殊行业准入有要求的除外;
企业产权清晰;
今遵守创业园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交纳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。
(2)入孵流程
为减少企业工作量,入驻创业园按以下流程申请:
到创业园项目指导服务部咨询,并提交书面申请;
今创业园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企业的项目、人员结构、资金状况、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评估,实地考察后,由专家委员会出具意见,最后经创业园领导层商讨后决定是否准予入孵;
个准予入孵的企业(项目),到创业园物业管理部签订相关协议、完善相关手续。